本宮的這期蘋果專欄,標題是《母親的形狀》。受字數限制,無法完整表達我想說的,在這裡講完它。
眾卿常聽我聊爹爹、聊老公、聊爺爺,卻很少提到家族的女性人物。我說過,我是在男人堆裡長大的,跟他們在一起更自在些。但事實上,與我相處時間最久的是我娘。可惜我們看彼此不順眼,簡言之,我們都不符合對方的期待。
今天下午我去給她送月餅,不意外地,又爭執了起來。她勸我早日生孩子,我點頭說「聽見了」,但我也把話挑明了——喜歡小孩的是班長,我的立場是小孩子挺可愛我不排斥添加新成員,但如果不生我也不會怎樣。
娘一聽急了:「妳這是不負責任的想法!無論男人女人,歲數到了就該生。我也不喜歡小孩啊,但我還是生下了你,這是責任感。」
喔,我翻了個白眼,轉身找爹聊天。換作以前的我,會跟她爭到底,反正我閒著也是閒著(?)。交手多年後本宮乏了,也領悟到一件事,吵再多也不會分勝負。我們屬於不同星球,她來自火星,我來自冥王星。
童年的我、乃至於婚前的我,對我娘都很介懷,因為我常感受不到她對我的愛。我瞧著朋友的媽媽、鄰居太太、電視裡的母親角色,怎麼行為舉止都跟她不太像呢。
但是婚後我懂了,上個時代的女性被洗腦久了,不樂意做的事情最後也是說服自己去做。不知有多少女人,被那句該死的「生下來就會喜歡了」害慘。更讓我厭煩的是,一堆路人愛煮雞湯給我喝:「妳想多了,媽媽是愛妳的」。
我只想問:不愛又如何?誰規定母親一定要愛小孩?母愛不是原廠內建功能,有些型號不具備。
當年我給她還有我,都設了太多框架,先入為主地認為要愛著彼此才是母女、要用怎樣的方式來體現這份愛,做不到就生氣。
我們面對自己的親子關係是如此,對待他人也是。無形中規定了一個失去孩子的母親該有什麼樣的反應,也規定母親必須以孩子為優先考量,連結束生命都由不得自己。
我想告訴我娘... 其實我已經放下了,我與妳不需要遵循別人的模式。妳高興,我便高興;妳不高興,我還是高興。妳、我,不是連體嬰,我們是獨立的個體。我們各自的喜怒哀樂,不該綁在一起。
妳想成為什麼樣的母親,妳決定就好,我尊重。只求妳也尊重我。